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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下半年马鞍山当涂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当涂县人民政府 | 2024-09-13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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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县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持续做好教师资格减证便民工作,当涂县教育局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依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全程网办”、“线上确认”,请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如申请人填报后,需更改为当涂县外认定机构的,确认方式以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告为准。

  根据《安徽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

  当涂县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当涂县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期内当涂县居住证的人员。

  (三)当涂县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含户籍未迁至当涂县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县外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当涂县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

  (五)驻当涂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有效期内当涂县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当涂县学习、工作和居住,或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马鞍山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通知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以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当涂县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14日至9月25日17时。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上传网办材料、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查看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注意:上传近期本人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3.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查询报名信息”,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4.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的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

  (二)体检

  1.时间安排:2024年9月14日至9月30日;

  2.体检医院:当涂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当涂县太平府北路28号)

  3.在当涂县教育局认定的申请人也可在规定体检时间内就近选择马鞍山市教育局或者马鞍山市其他县(区)教育局指定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医院请关注马鞍山市教育局和其他各县(区)教育局发布的认定公告。

  4.注意事项

  (1)体检前请自行下载打印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1)、《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附件2)(A4纸双面打印),将表格前三行内容填写完整(反面填写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贴上本人照片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

  (2)体检时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体检表,于7︰00~9︰30到达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当日早晨需空腹。女性请不要穿连衣裙,避开生理期。如有怀孕者,不能接触放射检查。

  (3)体检完成后,体检表交给医院,在医院规定时间内及时取回体检结果,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提交。

  请考虑体检报告生成时间、复检等情况,合理安排体检时间。

  (三)线上确认

  1.为持续做好教师资格减证便民工作,当涂县教育局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依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线上确认。原来要求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的材料,现改为在网上报名时上传有关材料的PDF文件,申请人无需再到现场进行确认。线上确认时间:2024年9月26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该时间段内请考生自行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审核状态为“待认定审批”则表明线上确认已通过,无需进行其他操作;审核状态为“网报待确认”同时有系统留言,则表示材料不全或有误,请申请人根据留言内容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重新提交,逾期不再受理。个别特殊情况无法办理线上确认的,可携带相关材料在上述时间段内到现场办理,地址:当涂县教育局109室(当涂县姑孰镇太白东路1号,当涂经贸学校院内),联系电话0555-6748030。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须上传如下材料的PDF版,单项材料大小不超过500KB:

  (1)户口簿原件,或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或学生证原件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须上传户口簿原件扫描件(含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须上传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正反面);

  ③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须上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扫描件。

  ④驻当涂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须上传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当涂县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⑤港澳台居民须上传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扫描件。

  (2)学历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无需上传)

  ①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线上报名时须上传学历证书,同时上传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搜索“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办理开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持有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须上传学历证书,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须上传学历证书,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符合安徽省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无需提供,核验未通过的,须上传证书原件。

  (4)参加国考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系统在线核验,无需提供。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在线核验,无需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上传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须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5)须上传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1)或者《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附件2)。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当次有效)。

  (6)大陆(内地)的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者,可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发展中心联系出具。

  (四)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五)证书颁发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教师资格证书领取公告将发布在http://www.dangtu.gov.cn(当涂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

  四、其他事项

  (一)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时,认定流程不变。

  (四)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的相关事宜。

  (五)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六)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申请人务必关注并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附件1: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x

  附件2: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docx

  当涂县教育局

  2024年9月13日

  原文标题:当涂县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当涂县人民政府(原链接MD5:ba382d54e95b4091331563c36b106c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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